
在2026年的2月6日,被北京公司总部强制解除劳动合同,北京公司HR以“考勤造假、存在旷工”的缘由进行解除处理、不支付任何违约金,从2024年1月8日入职到2026年2月6日被解除劳动合同,刚好两年多一点点。由此,正式结束了这两年的劳动雇佣关系。
几点没有关联的随记:
1、目前阶段:已经委托律所提交材料进行劳动仲裁,无论输赢;
2、同期,还有多名同事被以各种理由进行无偿劝退;
3、春节前,希望能让他们收到仲裁通知;
4、工作20多年,期间也开过4年公司后来解散,但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无耻的行为;
5、安心静待,虽然早有心里建设,可还是满心气愤;
6、做自己的其他事情,搞钱才是对自己和家庭都真正有意义;
7、“公司工作”是无不散之筵席,走人,是早晚的事儿;
8、远离烂人烂事;
9、不上班真爽呀。
涉及到细节无法透露。